5日,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近期抽查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等产品质量的结果,不合格企业7家,不合格产品7批次,企业不合格率和产品不合格率均为18.4%,主要原因为产品标识和质量不合格。这次检查共对成都市38家生产加工及经营贵金属、珠宝玉石企业总计38个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监督检验。经检查,合格企业31家,合格产品31个批次,企业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均为81.6%;不合格企业7家,不合格产品7批次,企业不合格率和产品不合格率为18.4%。从检查合格企业及合格产品情况来看,品牌企业、大型专卖店的珠宝产品质量有所保证,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不合格的7批次产品中,有4批次的贵金属饰品标识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的57.1%。不合格表现为贵金属饰品上未按国家规定注明生产厂名称及厂址、未注明产品执行标准和未注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有1批次的锆石饰品的光性特征、双折射率、吸收光谱、放大检验、特殊光学效应、摩氏硬度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的14.3%;有2批次的翡翠饰品的紫外荧光、放大检查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的28.6%。
市质监局的相关人员介绍,部分生产加工及经销企业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国家有关金银饰品管理规定及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标签标准未严格执行;产品标识不清、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对消费者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使消费者难以识别贵金属、宝玉石产品质量的真伪、好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知情权,直接影响到成都市贵金属、珠宝玉石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不合格的企业,市质监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加工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并进行整改,在8月10日前提出产品复查的书面申请。经复查合格,则准予企业生产加工和销售。此外,市质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组织整改复查、假冒伪劣和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企业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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